台湾兴柜市场对大陆场外市场建设的启示。
1.依托中关村报价转让试点建设场外市场。大陆场外市场已存在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20多年的发展,以中关村科技园科技园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报价转让试点(以下简称中关村报价转让试点)为主体的市场体系。自2006年1月起,中关村报价转让试点项目已开展4年多。初步建立了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监管体系安排和基本运行模式,为探索建立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市场积累了宝贵经验。因此,未来大陆场外市场的建设应基于中关村报价转让试点项目,将经验扩大到其他合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大力支持新兴产业。未来,大陆场外市场应注重发挥规范企业经营、优化资源配置等重要功能,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光机电、生物医学等新兴产业,为其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模式转型,提高自主创新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目前,国家高新技术园区是这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沃土。因此,应尽快扩大中关村报价转让试点项目,为其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新兴产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3.专注于为中小企业服务。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已成为当前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中国大陆现有的资本市场结构和制度安排主要服务于各行业的稳定性。大多数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业绩波动大等原因难以得到资本市场的支持。未来,大陆场外市场应降低进入制度设计的门槛,不设定盈利的财务指标,接受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场外市场,以填补企业集团覆盖主板市场的空白。
4.积极引入做市商制度。场外市场刚刚起步阶段风险高。流动性不足。易于操纵。因此,未来中国大陆的场外市场需要积极实施做市商制度。通过做市商的头寸,当投资者在市场上买卖不足时,他们可以与做市商进行交易,以保持市场的流动性,避免异常的股价波动。同时,由于做市商的存在,投机者试图集中资股优势操纵市场具有很强的威慑作用。一旦操纵行为导致股价异常波动,做市商可以对冲自己的股票库存或资本优势,使操纵者遭受损失。
5.建立灵活的董事会转移和退出机制。退出机制是场外市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不断吸收优质公司,不断淘汰劣质公司,可以为场外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和活力,确保场外市场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董事会转移系统的建立是中国大陆场外市场退市系统的有益补充,可以开放场外市场与主板市场之间的渠道,使业绩快速提高,满足上市条件的上市企业可以转向更高水平的资本市场,有利于进入主板市场,获得更大的发展机会。因此,未来场外市场应了解台湾柜市场的经验,建立董事会转移和退出制度,促进适者生存。
6.建立合格的投资者制度。场外市场引入合格的投资者制度非常重要。由于场外市场属于非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场所,市场参与和活动与主板市场差距较大,风险高,不适合个人投资者参与,为了提高场外市场交易活动,降低交易风险,应鼓励专业机构投资者进入场外市场,设定个人投资者进入门槛,制定合格的投资者制度。引入合格的投资者制度将对整个场外市场的长期规范和有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