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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设备减免税政策的规定

时间:2022-02-13 20:45:35 经济论文 我要投稿

自2009年初国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增值税;2010年9月19日,新的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项目进口设备退还增值税。国家对设备进口减免税政策的调整显示了国家支持技术改革研发的决心,也对企业办理减免税手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要求我们的业务人员注意政策的变化,利用政策为中国服务。本文从进口设备减免税政策的规定入手,分析了进口设备减免税申报程序和减免税处理中的注意事项,为外贸业务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参考。

一、进口设备减免税政策。

(1)2008年第24号公告取消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增值税政策。

国家鼓励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的发展,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研发中心技术改造和中西部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备件、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项目进口设备,根据合同与上述设备进口技术,备件,恢复进口增值税,继续在原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

(2)财关税200955号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自2009年7月1日起,国内企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生产国家支持件和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同时,取消相应整机和成套设备的进口免税政策。

(3)商资发〔2010〕93号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

外国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产品免征进口税和购买国内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列入外国研发中心公告名单,可直接向当地海关申请科技开发产品进口免税程序,向国家税务部门申请国内设备退税程序。

(4)财关税201017号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调整清单。

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设备和产品目录(2010年修订)、重大技术设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2010年修订)自2010年4月25日起实施。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确实需要进口本通知中列出的重大技术设备和产品目录(2010年修订)中列出的重大技术设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2010年修订),免征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5)海关总署2010年第61号公告,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项目进口设备退还增值税。

项目单位向项目单位所在地海关申请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鉴定程序;经审核确认后,主管海关出具《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项目下进口设备符合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条件的鉴定证明》。有关项目单位提交主管海关出具的《免税认定证明》外,还应提交国外贷款项目下进口设备进口货物报关单(汇款证明联合会)复印件、海关专项付款书原件及复印件、进口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口地海关审核相关文件正确后,向相关项目单位出具收入退还书。

二、进口设备减免税报关程序。

(一)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

进口设备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规定申请进口减税设备时,海关需要提前确认其资质或投资项目的,企业应当在申请进口减税设备前向主管海关申请减税备案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海关报关登记证书、外资局批准项目设立文件、变更文件、公司章程、可行性报告、公司合同(独资企业不能提供)、验资报告、国家鼓励外资项目确认(98年后成立或增资)、进出口货物免税申请表(手填写、预录入、手填写必须加盖公章)、工艺说明(单位盖章)、减税申请说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等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减税申请人按照本条规定提交证明材料的,应当提交原件,并提交加盖减税申请人有效印章的复印件。海关收到减税申请人的减税审批申请后,应当审查确认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完整、有效、规范。

(2)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

进口设备外商投资企业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在设备申报进口前,向主管海关申请进口设备减免税审批程序,并提交以下材料:进口设备销售合同(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进口设备发票(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进口设备减免税申请表(手工填写和预录入表,手工填写必须加盖公章)、进口减免税设备及附件功能、用途说明申报表(单位盖章)、进口设备技术资料(如:产品说明书和图片)(单位盖章)和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海关应当对税收进行分类,并在申请表中填写相应的商品代码。因特殊情况不能确认的,可以请报关公司承办人协助确认。

海关受理减免税申请人的减免税审批申请后,应当审查进出口货物是否符合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进出口货物的金额和数量是否在减免税限额内。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进出口货物征税、减税、免税的决定,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免税证明》。

(3)进口设备进口报关。

减税申请人持发票、包装单、提单、原产地证明、进口报关单、许可证、海关签发的免税证明,在有效期内向港口海关申报,配合检查、纳税、提取货物。

进口设备能否顺利通关,往往取决于现场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首先,检查海运提单、发票、包装订单、合同和提货订单是否一致。进口设备的HS编码应根据成套设备的商品名称确定。编码确定后,到商务部网站查询商品信息,输入编码和验证号,查明税率信息和监管条件。其次,通过H2000系统平台,订单并发送报关单。注意确保报关单的准确、真实、正确,否则会出现报关单的修改和撤销问题,影响通关速度。此外,收到海关反馈的收据,并根据收据收据的内容来判断红绿通道的区别。绿色通道,收到订单;红色通道,收到订单,到订单中心确定税务和证书程序。

电子申报放行后1010日内,一套完整的报关文件到现场海关进行申报。现场号码、窗口订单、纳税、等待放行。根据货物的性质,海关在接受现场申报时得出两个结论:放行和检查。大型设备的进口一般不在港口进行检查,经常运到目的地进行检查,防止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因开箱检查而损坏。

(4)后续处置和解除监管。

在监管期限内,解除监管可以采取以下后续处置方式,改变使用地点、结转、转让、转移到其他用途、变更、终止、退货、出口、贷款抵押等。减免税货物海关监管期限届满的,自动解除监管。在海关监管期限内进口减免税货物,减免税申请人书面申请提前解除监管的,应当向主管海关申请补缴税款和解除监管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口减免税货物在进口时免除提交许可证,减免税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相关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