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机关文件文种(15类):
1.决议:在大会上讨论的主要决策问题。
2.决定:制定和部署重要事务.奖惩相关单位和个人.更改或撤消。
3.命令:发布行政法规规章.宣布实施重要的强制措施.批准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授予或晋升。
4.公告:重要决定或重大事件的公告。
5.公告:宣布国内和国外的重要事项或法律事项。
6.通知:公布在一定范围内应遵守或知晓的事项。
7.评论:提出重要问题的洞察力和处理方法,行文多向,可以向上.下降.平行。
8.通告:印发.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或有关单位通告或执行的事项,批转.转送公文;
9.简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并通知重要信息。
10汇报:向上级机关汇报,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11.请示:请上级机关指示。核准,一文一事原则。
12.批准:对下级机关的请示作出答复。
13.议案:各级人民政府将审议事项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常。
14.函件:不属于下属机构进行协商.询问答复问题.要求核准并答复审批事项。
15.记录:记录会议的主要情况和商定事项。
二.公文格式各要素的排列。
文件格式要素分为版面、主体、版本三个部分。文件首页红色分隔线上方的部分称为分隔线;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下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分隔线的第一部分称为分隔线;公文末页的第一条分隔线以下的部分称为版头。
排版(6项要件):份号.密级及保密期.紧急程度.发布机关标志.发布机关标志。
主题(9项要件):标题.主要送交机关.正文.附件描述.印发机关签名.成文日期.印鉴.附注.附件。
排版(2要素):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及印发日期。
排版.正文和版本在版心内,页码在版面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