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马××,男,1961年12月××日生,汉族,×××
被告:吴××,女,1962年12月×××
法定代理人:吴×,被告父亲,70岁,文盲,现住××县×××
诉讼请求:诉讼请求:
1.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2.离婚后,原告愿意继续请人照顾被告,或由父母或兄弟等家属照顾;
3.女儿由原告抚养;
4.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事实及理由:
原告和被告于XXX年1月6日结婚(补发结婚证日期为XXX年8月18日)。被告于XXX年6月14日上吊,患有缺氧性脑病,留下智力障碍、语言不清、记忆力差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照顾自己。我不知道大小便。需要长期照顾。
1.夫妻分居两年,没有夫妻生活。自从妻子上吊以来,我们一直分居。我们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夫妻生活,甚至没有正常人的生活。生活是痛苦的。
2.我妻子的上吊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身体和工作。在过去的两年里,我不仅要承担繁重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还要照顾我的妻子。我一年四季都没有休息日,尤其是节假日。我妻子的上吊给我带来了沉重的精神负担,我的身体状况明显恶化(如高血压、反复口腔溃疡、前列腺炎、免疫力下降等)。抢救和治疗也给我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各种费用已超过10万元。目前,平均检查费用和药品费用约为每月2000元。为了支付家庭每月的巨额药品费用,我透支了我的身体,承担了更多的教学任务,以便勉强维持我的生活。因此,我的科研工作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过去,我每年都有几项科研成果,但在过去的两年里,由于我妻子的原因,我没有科研成果。
3.我妻子的父亲和家人的纠缠严重干扰了我的生活和工作。自从我妻子上吊以来,她的父亲刘华山一直在胡闹,一再干扰我的生活和工作。自从我妻子XXX6月住院以来,她一直威胁要和我一起努力工作。妻子出院后,他和妻子、兄弟、姐妹经常来我家。我父母的家。我妻子的工作单位新闻学院。我的工作单位外语系和学校办公室不合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甚至在工作中多次阻止我上课。我妻子和家人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我妻子上吊自杀让我很难过,他们的行为更糟。
基于上述原因,为了让我过上正常的生活,安心教学和科研,我恳求法院解除我与妻子的婚姻关系。
具状人:具状人:
时间: